2019江蘇宿遷技師學院(宿豫中等專業(yè)學校)招聘教師公告【招20人】
(七)體檢
根據考生總成績(總成績相同的,按面試成績;面試成績也相同的,按專業(yè)技能測試成績;仍相同的,另行組織考試確定)從到低分,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: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。體檢人選名單在中國宿豫網站(http://www.suyu.gov.cn)上公布。
體檢工作由宿豫區(qū)教育局組織,體檢標準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執(zhí)行。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。
(八)考察
考察參照《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》(2018版)執(zhí)行,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。
(九)公示
考察結束后,根據考生專業(yè)技能測試、筆試、面試、體檢、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。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國宿豫網站(http://www.suyu.gov.cn)上公示7個工作日。
(十)聘用審批
公示結束后,對公示合格人員辦理聘用手續(xù),簽訂聘用合同(聘用合同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)。在最低服務期內,被聘用人員不得辦理調動、不轉移人事檔案。錄用后,未滿最低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。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試用期滿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試用期滿不合格的,解除聘用合同。
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(聘用)合同或各種協(xié)議的,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。
在體檢、考察、公示、聘用審批階段,因各種原因出現(xiàn)缺額的,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。聘用審批后,因各種原因再出現(xiàn)缺額的不再遞補。
五、紀律與監(jiān)督
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“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”的原則,嚴格堅持規(guī)定的程序、條件和標準,嚴禁弄虛作假、徇私舞弊。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(jiān)督,對違反考試、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,一經查實,即按有關規(guī)定予以嚴肅處理。
六、本簡章由宿豫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
政策咨詢電話:
0527—84491059(宿遷技師學院)。
0527—84465736(宿豫區(qū)人社局)。
監(jiān)督舉報電話:宿豫區(qū)紀委,0527-80986519。
宿豫區(qū)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,0527-8098808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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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豫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局
宿豫區(qū)教育局
宿遷技師學院(宿豫中等專業(yè)學校)
2019年7月22日
原標題:宿遷技師學院(宿豫中等專業(yè)學校)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
文章來源:http://sqhrss.suqian.gov.cn/rlzyj/tzgg/201907/084af06e8a584b79b767fc619a0bd240.shtml
(責任編輯:李明)

